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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北廊坊,我想咨询一下、我2013.12.31日中午打出
我在河北廊坊,我想咨询一下、我2013.12.31日中午打出 我在河北廊坊,我想咨询一下、我2013.12.31日中午打出租车回小区门口(出租车停在小区门口非机动车道上),当时我坐在出租车后排从右侧开门时,撞上来一个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当时正忙着下车搀扶妇女的时候,出租车开车跑了、也没有记住出租车牌号也没有小票。当时我要报警或者带妇女去医院、可妇女都没去、只是留了一个我的电话号码,说有事给我来电话,当时她是没有事情的!后来妇女来电话要我赔偿!请问我有什么责任?
2014-01-03 20:04 微信用户(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1-04 22:42
开车门时没有注意观察,有一定的过错。如果妇女在非机动车行车,她自己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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