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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财产保障问题
离婚后房屋财产保障问题 已离婚案件,房屋法院判给女方,但由于房屋是以男方名义登记购买的,未还清贷款,无法过户给女方,为了防止男方在过户之前出售此房屋,我们如何在房管局进行登记才能确保男方私自出售房屋?
2013-12-30 10:23 hbbdly……(北京)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30 10:26
这是要等判决结果的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12-30 22:3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3 杨振中律师  2013-12-30 10:24
您好,判决书出来后男方已经无权这样做了。
4 李建成律师  2013-12-30 10:25
需要登记
5 张书正律师  2013-12-30 10:26
咨询房管部门。
6 孙新律师  2013-12-30 10:28
你们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并公正。
7 徐卫东律师  2013-12-30 1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8 110网律师  2013-12-30 10:44
你好,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你所谓的三个月是申请的时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9 乜庆祥律师  2013-12-30 11:22
您好,现在房屋已经属于您的了,如何登记详询房管部门。您可以将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由您保留。
10 孙新律师  2013-12-30 11:32
可以进行异议登记。
11 张国权律师  2013-12-30 11:38
你好,有法院的生效判决,男方是不能私卖房屋的。
12 靳双权律师  2013-12-30 11:44
您好,您可以吃判决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或声明事项,以便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13 赵江涛律师  2013-12-30 18:06
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14 怀向阳律师  2013-12-30 22:06
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你所谓的三个月是申请的时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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