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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吉林,我的朋友和他男朋友交往了一年多,在这期间俩个人在一起同居了
我在吉林,我的朋友和他男朋友交往了一年多,在这期间俩个人在一起同居了 我在吉林,我的朋友和他男朋友交往了一年多,在这期间俩个人在一起同居了,可是女孩因一次宫外孕手术切掉了一边的术澜管,可能永远怀不了孕。就是因为这个她男朋友不结婚,还想分手,如果这样我们有权利叫他负责治疗吗?需要什么有利的证据吗?
2013-12-29 09:02 微信用户(吉林-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钟欣主任律师  2013-12-29 09:09
如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男友负责赔偿医疗费。
2 陈晓云律师  2013-12-29 09:17
有权负责
3 110网律师  2013-12-29 10:37
男方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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