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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证据问题
离婚案件的证据问题 女方因男方不抚养孩子起诉离婚。男方辩称是女方不让他看孩子,还拿出三个借条,找来三个证人,证明他家婚前借了8万元给了女方作彩礼。女方辩称没收对方彩礼,指出男方是找人作的假证。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对双方证据只字没提。

请问:判决书为什么不写证据是真是假,法官对证据是信还是不信?如果再次起诉离婚,一审的证据还能再提供吗,法官会采信吗?
2013-12-28 18:07 200804……(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年12月28日 18时09分
这是要经过法庭质证后才能采用的
2 周斌律师  2013-12-28 18:10
一审的证据可以再次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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