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是石化厂临时工1996年进厂2000年宣布停产,我们没有得到厂里的任何答复,我们怎么办啊?
2013-12-28 10:40 极地雪(陕西-延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12-28 10:59
申请仲裁。。。
2 李建成律师 2013-12-28 11:20
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约会申请仲裁解决
3 康治斌律师 2013-12-28 11:35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