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3年10月2日被人打伤致左耳感应神经性耳聋,左耳被咬掉3分之1 您好,我于2013年10月2日被人打伤致左耳感应神经性耳聋,左耳被咬掉3分之1,法医签定是轻伤,而这个鉴定我是到10月15日法医做的,而派出所是12月9日通知的我,请问贵律师这个鉴定是否有问题,我该怎样办,急,谢谢
2013-12-28 09:24 短信用户(甘肃-白银)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3-12-28 16:06
没有问题。
2 钟晶律师 2013-12-28 12:52
你好,如果你认为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做的,现在不是看派出所什么时候通知的,而是看给你的鉴定报告的内容。
3 高付华律师 2013-12-28 15:38
你好,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 杨琪律师 2013-12-28 16:02
你好,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28 16:30
你好:对伤情不服,你有权申请重新鉴定的。就目前而言,鉴定为轻伤后,加害人要负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你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2013年1月1日刑诉法修改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再支持伤残赔偿金,故建议你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意见,要判决下发前撤诉。否则你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伤残赔偿金时,法院会以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