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权的问题 叔父一生未娶,无儿女。革命烈士遗孤,享受政府抚恤。平时一般都是自己照料自己,但是随着年纪增大,看病住院都是俩嫡亲侄子照料。叔父兄弟三人,老大(侄子的父亲)是和叔父为同父同母所生,弟弟老三为同母异父所生。请问律师先生关于叔父百年之后的遗产继承权是如何继承?侄子是否可以处置叔父遗产的权利(比如捐赠)?不胜感谢!
2013-12-26 16:43 江苏苏南某某(江苏-常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吴继成律师 电话:13585301217 2013-12-27 18:49
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2-26 16:46
你好,两侄子可以与叔父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3 110网律师 2013-12-26 16:47
侄子不是继承人,但你的父亲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如你对叔叔 尽了赡养可以接受遗赠
4 李建成律师 2013-12-26 16:49
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5 110网律师 2013-12-26 16:55
您好: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较为稳妥!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较为稳妥!
6 宋丽萍律师 2013-12-26 17:26
你叔父如无父母、配偶、子女,其遗产由兄弟姐妹继承。侄子无继承权,但可与叔父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7 110网律师 2013-12-26 17:36
你好,你父亲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叔父与两侄子订立遗赠抚养协议。
8 戴雅静律师 2013-12-26 19:57
您好,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9 110网律师 2013-12-26 21:57
1、你叔父没有子女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立有遗嘱,那么你父亲属于其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2、如果你愿意赡养你叔父,你可以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这样也比较合情合理。
法条参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如果你愿意赡养你叔父,你可以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这样也比较合情合理。
法条参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