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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借款合同和收据,但是对方没有把钱打给我,打给了别人
签了借款合同和收据,但是对方没有把钱打给我,打给了别人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老板向别人借款通过我的个人名义进行借贷的,以我们公司作为担保人,当时我不太清楚情况,就签了合同和收据,后来从别的渠道得知,借款打到另一个同事的账号上,这笔借款老板用于银行还贷了,现在老板无力偿还,我需要偿还么?
2013-12-26 15:14 sqekin……(上海-奉贤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12-26 15:51
既然是你的名义,人家追究你
2 110网律师  2013-12-26 15:16
以你的名义贷款,你是还款人。
3 李建成律师  2013-12-26 15:17
可以要求你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3-12-26 15:17
如果以你的名义借款的,需要偿还
5 陈晓云律师  2013-12-26 15:34
担保人有义务偿还 
6 张向锋律师  2013-12-26 15:47
不是你指定打到他人帐户,借款不成立,不需要偿还。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7 110网律师  2013-12-26 16:03
你好,你需要还。
8 110网律师  2013-12-26 16:05
既然你是借款人,当然你有义务偿还。
9 110网律师  2013-12-26 17:57
你好:
    如果你签了合同和收据,表面证据对你不利,你有偿还的义务。
10 王晔律师  2013-12-26 19:09
公司作为担保人有义务偿还。
11 袁文祥律师  2013-12-26 20:10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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