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环怀孕了,计划生育服务站有责任吗 我有一个2岁的女儿,我是在2011年1月23号来的月经,到2011年2月13号计划生育服务站上检查当时带的环是正常,然后现在我怀孕了52天,现在要我去人流,请问他们有责任吗
2013-12-26 11:16 745888(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2-26 11:27
首先,计划生育服务站无权要求你去人流,根据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违法生育二胎的,国家只能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能强制打胎,这是侵犯人权的行为。
第二,如果是因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失误,导致带环失败怀孕,计生部门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二,如果是因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失误,导致带环失败怀孕,计生部门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