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面给别人打了借条,现在下落不明,借款人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起诉妻子,妻子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男方于2009年在外面向别人借了钱,并打了借条,现在由于无力偿还出走了,借款人就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起诉妻子,而妻子对借钱之事并不知情,也没用于共同生活,但却苦于没有证据来证明,怎么办?
2013-12-25 19:50 六颜五色(河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5 19:55
这是偿还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3-12-25 19:52
需要清偿共同债务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25 19:57
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用偿还
4 110网律师 2013-12-25 20:05
你好,如果你没有办法证明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你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5 胡冰律师 2013-12-26 10:30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借款未用于日常生活不属于免责事由。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相关法律问题
夫妻关系存序期间,丈夫隐瞒妻子欠下外债,有担保人,所借款未用于共同家庭生活,请问妻子有责任偿还债务吗
6个回复夫妻两人,妻子在外欠了很多债。两人如果离婚了,丈夫还需要帮妻子承担这些债务吗?
3个回复丈夫找人假冒妻子女儿签字抵押房产借高利贷 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8个回复丈夫在外欠债,其妻子毫不知情,她是否有义务承担该债务?
11个回复丈夫重病,无法处理公司债务,妻子及其子女是否承担偿还责任
8个回复夫妻关系程序期间,丈夫赌博借了高利贷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5个回复与丈夫分居三年现起诉离婚,三年里他所欠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6个回复夫妻分居期间,丈夫以个人名义向别人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