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其他法律咨询
邮政职工求律师支招
邮政职工求律师支招 我是一名邮政职工,1997年参加工作,04年转为单位劳务工,并且有邮政营业中级上岗资格证,每年单位分摊的各项任务均能完成,但近期单位搞所谓的优化组合,领导突然通知让转岗,并让签订转岗合同,合同内容其中有一条:半年之内完不成单位指定的营销任务,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请问律师此合同内容是不是违犯《劳动法》相关规定?我们这部分职工现在该怎么办才好?
2013-12-25 09:36 邮政职工(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邹连香律师  电话:13918818359  2013年12月25日 09时39分
你好,单位做法违法,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维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3-12-25 10:03
违法,仲裁,要求按原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