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份额纠纷 各位律师好:
我是上海郊区的农业户口,我父母生有三个儿子,我是老大,父母现有七十多岁,父亲患有老年痴呆,母亲正常。现母亲提出,我家的房子有父母的份额,请问律师,母亲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原宅基地是我和妻子向村里申请的,房子是我们自己出钱造的,父母和兄弟没有出钱。宅基地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宅基地门牌号码有2本独立的户口本,1室是我们家的(我们和有身孕的女儿,算3代人),2室是父母家的。
2008年宅基地遇到市政拆迁,拆迁协议由我和动迁组签订,按照拆迁政策是补偿一笔钱,然后可以按平价买一套三居室。动迁组没有和父母签订动迁协议。另,按照当时动迁政策,对于四代同堂的,另外可以以平价再买一套一居室。我家在买了一套三居室后,又按照这个政策向村里申请购买一套一居室。由于当时父母一直去村委会闹说一居室有他们的份额,所以,村委会又让我签了份协议:“承诺另外2个兄弟如遇拆迁,不能为我父母提出要房子。”协议签署后,才让我以高于平价的价格买了一套一居室。三居室和一居室均是商品房,产权证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律师,母亲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是上海郊区的农业户口,我父母生有三个儿子,我是老大,父母现有七十多岁,父亲患有老年痴呆,母亲正常。现母亲提出,我家的房子有父母的份额,请问律师,母亲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原宅基地是我和妻子向村里申请的,房子是我们自己出钱造的,父母和兄弟没有出钱。宅基地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宅基地门牌号码有2本独立的户口本,1室是我们家的(我们和有身孕的女儿,算3代人),2室是父母家的。
2008年宅基地遇到市政拆迁,拆迁协议由我和动迁组签订,按照拆迁政策是补偿一笔钱,然后可以按平价买一套三居室。动迁组没有和父母签订动迁协议。另,按照当时动迁政策,对于四代同堂的,另外可以以平价再买一套一居室。我家在买了一套三居室后,又按照这个政策向村里申请购买一套一居室。由于当时父母一直去村委会闹说一居室有他们的份额,所以,村委会又让我签了份协议:“承诺另外2个兄弟如遇拆迁,不能为我父母提出要房子。”协议签署后,才让我以高于平价的价格买了一套一居室。三居室和一居室均是商品房,产权证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律师,母亲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2013-12-24 16:04 sealy_……(上海-嘉定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2-24 16:52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2 张向锋律师 2013-12-24 16:27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没有法律依据。
3 110网律师 2013-12-24 16:34
你好:
从你讲述来看,你父母也应该是拆迁安置对象,如果其相关拆迁补偿款没有获得,有权提出相应的权利主张。但就你名下的房产来源看,应归属于你个人,父母不能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
从你讲述来看,你父母也应该是拆迁安置对象,如果其相关拆迁补偿款没有获得,有权提出相应的权利主张。但就你名下的房产来源看,应归属于你个人,父母不能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
4 110网律师 2013-12-25 17:50
你母亲没有权利主张的
5 110网律师 2013-12-26 09:31
父母若是拆迁安置对象的话,是有份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