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遗产问题 我兄弟姐妹3人。早年家里资助弟弟出国留学,后来父母亲有分配经济适用房的机会(属于补差性质),房子面积130平方,其中经济适用房补差22平方,其余扩面128平方按商品房价格购买,但是价格按3600元/平方算,要比外面的商品房价格5-6000元的低。因为经济适用房不能按揭,我和妹妹也没钱,我弟弟提出他来付全款,但要我们签放弃这套房子的遗产继承权的协议,最后为了父母亲能住上经济适用房,我们无奈地签了协议,但协议没有经过公证。现在父亲去世,父亲的50%产权已经转到我弟弟的名下。但是父亲的养老送终都是我和妹妹负责的。我的理解这套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给我父母亲的福利,请问一下:,那我和妹妹是否有这套经济适用房的遗产继承权?有的话又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2013-12-24 13:40 lum888(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12-24 14:02
如能明确,谁出资房屋实际产权归谁的,只有你弟弟能获得房屋。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2-24 14:32
看当时协议的内容
3 110网律师 2013-12-24 15:01
如果已经协议放弃这套房子的遗产继承权,那只能按协议执行
4 张莉兰律师 2013-12-25 09:40
如果已经协议放弃这套房子的遗产继承权,那只能按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