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协议离婚可以到法院执行吗 我们于2006年10月以他人转发的名义购房,建房基金费是我前夫代交,2007年男方有外遇,把我赶出家门,殴打我,当时派出所有过笔录,2009年男方把,房子卖了,我们于2012年10月在民政协议离婚,车及儿子给他,他自愿给我5万,一年后付清,可到现在男方没有履行,要怎么处理,我没有工资,男的是政府工作人员,
2013-12-24 12:54 豆语馨(云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12-24 13:24
没有公证的,应当先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3-12-24 13:57
您好,可以诉讼到法院维权,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