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不离婚,那么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的补充: 2013-12-23 14:36
对于财产:
可以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且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有权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必须查明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但起诉离婚需要证明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需要提交结婚证。
又因该结婚证在国外形成,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在美国办结婚证公证并在我国驻美国大使馆认证。
2、房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按我国法律规定,婚后你父母全资所购房屋,为你个人财产。
3、由于你们不是在国内办的结婚登记,所以,不能在国内办协议离婚,只能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 我的补充: 2013-12-23 14:57
4、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父母出全资,房子登记在你名下,属于你个人财产。
1,我当然偏向于在国内起诉离婚,但是不知道这种没有认证的在外国领证的婚姻是否能被受理,还有中国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在美国有效?
国内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们双方在美国领取当地结婚证书,且没有经过使领馆的认证,这种婚姻在国内法律是不予认可的,婚姻关系不成立,也就是说你们双方在国内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所以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就此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不会受理,更不会做出相关判决,所以也就不存在在美国是否有效的问题了。
另外,即便国内对正常的婚姻关系做出相应的离婚判决,中国和美国之间也需要有缔约国条款对司法协助有相关约定时,才会得到美国的认可,否则美国会对中国的判决不予承认,判决仅在中国有效,美国无效。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五)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应通过驻华使馆认证国内才予以承认,但如过没有与国内法冲突,比如结婚年龄女不到20岁男的不到22岁等这种不能结婚的理由之外,对方只要美国出具公正书并且通过驻华使馆发过来,或者受诉法院通过美国驻华使馆认证的话,你们之间的婚姻还是会得到承认的。
另外鉴于你们在美国领结婚证后才买的房子,如有你父母的出资证明证据并且明确给你个人的话,这套房产当然是属于你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这类证据,还是建议你拿着美国的结婚证委托当地亲人到中国驻美使馆认证后,再回中国离婚,推迟认证时间,来辅证这套房产是归你所有
回答1.您的婚姻是有效的,也就是会得到我国承认的。您的情况参照适用《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若果您在美国结婚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并符合美国法的规定(当然在美国是州法律),另《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推测您应该是在自2011年4月1日前结的婚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自2011年4月1日施行)即便以后也有效。总之我国会承认;回答2.据“我和他都是中国公民,我是北京户口,他是陕西户口,我们生活在北京。”如你们都在中国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了,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除非案件重大由中院管辖;若对方不在中国居住可由您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参见原民诉法22条、23条民诉意见15、16条,即由我国法院管辖;回答3、首先是离婚, 我的补充: 2013-12-23 22:09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其次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再次,房子即不动产,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最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但我国涉外离婚现在还只能诉讼,即便协议也是诉讼中的协议。
一、关于婚姻的效力
你们的婚姻有效。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你们在美国居住,名在美国结婚,符合美国的婚姻法,因此婚姻有效。
二、关于在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适用法院地法。所以你可以按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提起诉讼。因为他人在美国,你可以在国内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关于孩子的抚养
因为孩子不到两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法院会判给你抚养。
四、关于房产
你父母出资为你购买,并登记在你的名下,属于你个人财产。
2、既然不动产在美国,建议在美国起诉离婚?
3、涉及隐私案件详情可来电或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
结婚一年多了但没证现在想离婚有一个儿子两个月,抚养权归谁?孩子长大可以变更吗?如果不要抚养费有抚养权
3个回复结婚没有领结婚证,有一个男孩,我要离婚,不要孩子,可以吗?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
3个回复结婚一年孩子一个月现在女方要求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请问财产分割的问题,孩子也分割房子的财产吗?
9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的婚姻问题!我结婚时没办结婚证现在也离婚了,因为年龄不到就生了孩子
3个回复女方离婚后有两个孩子判给男方一个,自己抚养一个,现在和一个未婚男人结婚,但是结扎了,还可以在要一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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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复现在问题是,我打电话给他他都不接,怎么协议离婚,发短信也不回,如果离婚我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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