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及社保问题 我是一名护士,在镇卫生院工作6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准备签订合同,却只给我缴纳养老保险金,其他保险都没有,而且我的基本工资比其他护士少500元钱,我们都具备护士资格证。请问我可以要求卫生院必须为我缴纳哪些保险,还有我可以要求工资与其他人一样多吗?如果投诉可能会把我辞掉,我还想在这里工作。只给我缴纳养老保险金,其他保险都没有,院方这样做合法吗?
2013-12-22 21:27 魏尊浩(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包敬立律师 电话:13056237887 2013-12-22 21:36
可以要求缴纳五险,可以要求同工同酬,院方是不合法
2 110网律师 2013-12-22 22:11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3-12-23 09:00
院方不合法,可以要求和其他护士一样待遇,并签订合同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12-23 16:27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