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1962年在乙方的原宅基地上盖了一座房子,盖好后在1988年甲方从新搞了房产证,但乙方在1962 甲方1962年在乙方的原宅基地上盖了一座房子,盖好后在1988年甲方从新搞了房产证,但乙方在1962年也搞过房产证,如果乙方现在要回原宅基地,可以吗?
2013-12-21 20:16 106306……(广东-清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郑兰运律师 电话:18927261669 2013年12月21日 20时24分
不可以的,甲方已经办理了新的房产证就证实相关部门已经对房产及房产所属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相应的确权,以最后的确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