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公司送东西,在路上被窃丢失,已报警处理 有个朋友,仍在试用期期间工作,服装品牌。在递送展示品到分店时乘搭地铁,不幸被窃或丢失。已报案处理。公司由于找不回失物而让他负责赔偿。
重点:
1. 因为还未通过试用期,并无签署任何保证书。
2. 取走展示品时签了提货书。
3. 保安处理,仍需赔偿。金额两万七。但每月工资也只不过是3千多一点。
请问,这样的索赔是否合理?
重点:
1. 因为还未通过试用期,并无签署任何保证书。
2. 取走展示品时签了提货书。
3. 保安处理,仍需赔偿。金额两万七。但每月工资也只不过是3千多一点。
请问,这样的索赔是否合理?
2013-12-21 09:44 ahxun8……(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12-21 09:46
他有部分责任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1 09:48
这是不合理的处理的
3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2-21 10:06
还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
4 付成刚律师 2013-12-21 09:59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能超过工资的20%
5 110网律师 2013-12-21 10:32
承担次要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3-12-21 17:44
需要赔偿相应损失;
7 110网律师 2013-12-21 23:13
这不合理,他要负有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