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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按照公司规定前两个月申请了离职,现在到期公司不让走要求继续工作
你好,我按照公司规定前两个月申请了离职,现在到期公司不让走要求继续工作 你好,我按照公司规定前两个月申请了离职,现在到期公司不让走要求继续工作,我该怎么办? 我住公司宿舍,没有公司批准我的行李带不出宿舍,还有我直接走人的话就没有了工资
2013-12-21 08:16 短信用户(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1 08:18
不给你工资可以投诉他们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12-21 09:12
可以投诉他们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21 08:54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胡爱军律师  2013-12-21 09:44
你可以离职的,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21 10:27
你好:提前30通知单位就可以辞职,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6 康治斌律师  2013-12-21 11:0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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