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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法院协议离婚,房子判给了我(男方)协议书是2013年十月2十号拿到
我们是法院协议离婚,房子判给了我(男方)协议书是2013年十月2十号拿到 我们是法院协议离婚,房子判给了我(男方)协议书是2013年十月2十号拿到,说房子判给男方,但是必须在同年十2月2十号之前给女方2十6万,如果给不了钱,房子就归女方,可是男方在十2月2十号卖了房子,但是买方要求男方必须把房产证从房产公司拿出来放在中介公司,买卖是在中介公司签订的协议,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请问房产证男方私自能拿出来吗?
2013-12-20 09:02 短信用户(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2013-12-20 09:15
过不了户。
2 陈晓云律师  2013-12-20 09:27
申请保全房产
3 任娟律师  2013-12-20 09:54
必须按照协议履行,否则房产不能过户。
4 张国权律师  2013-12-20 10:02
你好,房产未变更登记,男方私自卖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20 11:19
既然是双方的名字,你一个的出售行为属于无权处分,除非得到 对方的同意,否则你的房子是卖不出去的。
6 杜蓝宏律师  2013-12-20 11:19
你们到底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你写的法院协议离婚,又说房子判给了你。在混淆律师的逻辑吗?
你们的这个协议还是不确定的状态,在过户到你名下之前你的单方处理行为无效。建议你和买方沟通先给你支付26万元给女方,让女方签字确认,然后去房产局把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然后再过户给买方。
如果想省过户费,也可以在公证处给女方支付26万,让女方和你一起公证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买方。其中所有的手续由男方单独办理,女方都视为认可,这样的一个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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