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本人是2013年4月10日正式在超市给厂家干长期促销,厂家曾来过一次合同(有厂家盖章),但还是不符合超市合同规定,所以没接收。一直催合同,也一直说寄过来,但一直没寄过来。12月上旬末通知我要撤促销。给我一星期最多两星期的时间找工作,我还必须在找工作期间照常上班。我该得到怎样的补偿,通过什么途径得到补偿。
2013-12-20 00:15 潇雨峰(山东-潍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年12月20日 07时34分
你好,你和厂家形成劳动关系,如果他们解除,你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是他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0 05:25
可以诉讼方式得到的
3 110网律师 2013-12-20 08:49
获得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不服,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