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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承租人是我婆婆,我是户主,
房子的承租人是我婆婆,我是户主, 房子的承租人是我婆婆,我是户主,
这套承租房一直由男方家出租,结婚到现在一直住在男方的另外一套房子里,
并没有住过户口所在地的这套房子
请问我现在离婚分居居住条件有困难,我可以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房子住么,是不是不是同住人就不能有居住权?户口和居住权是什么关系呢?
2013-12-19 20:17 老猫88(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9 20:28
你婆婆是户主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3-12-19 20:23
可以的
3 张向锋律师  2013-12-19 21:07
如你所述,没有在公租房内居住过,属于空挂户口。
4 袁文祥律师  2013-12-20 09:40
一般有户口就有居住权,结婚时间长了,你可以提出主张的!
5 李军律师  2013-12-20 12:57
我认为,你可以先回到公房里居住,你户口在其中,可以主张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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