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咨询 众所周知,这社会想做生意都得给人家好处,说白了叫回扣,说好听点叫佣金。这样的情况,我公司跟令一家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他们的负责人要求结算费用以后退给他个人两万块钱,现在工作都结束了,他们也付款了,我把退佣的钱也从财务请出来了,我想把这个钱自己留下,公司那边要个银行的存款条就可以了,请问这样做我是否触犯哪条法律,客户那边这种灰色收入受不受法律保护,我公司的这种非营业性支出被我个人侵占,如果事情败露,我公司会不会报案并对我提起诉讼。我们两家公司都是私营企业,另外这个数额不算大,如果数额较大会不会性质有所改变,请回答
2009-02-13 17:36 quziji……(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2-13 23:09
属于职务侵占,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09-02-13 18:16
涉嫌商业贿赂。
3 110网律师 2009-02-13 18:34
对方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你单位涉嫌商业贿赂,你属于职务侵占罪
4 孙金刚律师 2009-02-13 19:01
同意以上律师的建议.
5 舒瑜律师 2009-02-13 20:56
数额较大的涉嫌刑事犯罪。
6 孙新律师 2009-02-13 21:16
涉嫌职务侵占罪。
7 孙新律师 2009-02-13 21:27
构成职务侵占罪,5000元起。
8 孙新律师 2009-02-14 09:33
你的行为涉嫌犯罪,建议慎重行事。
9 110网律师 2009-02-17 10:18
你说没问题,不过公司肯定不会吃这个哑巴亏的,以后你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