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如何界定? 我的父亲是一名出租司机,14日晚8点45分左右,我父亲运载一名乘客,乘客下车时,有一名51岁醉酒男子步行碰到车门,该男子向乘客索要赔偿,乘客未予理睬,自行离开。我父亲看该男子未受伤,代乘客道歉后离开。15日接到交警通知,说该男子脚部扭伤,而我父亲当时未报警就离开,属逃逸行为,将出租车扣下。这样算是肇事逃逸吗?这个问题严重吗?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谢回答!
2013-12-17 12:26 309277(天津-南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7 12:46
这是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的
2 孙新律师 2013-12-17 13:11
需要看证据情况。
3 韩士队律师 2013-12-17 13:21
尊敬的网友,您好,
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您有进一步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或来我所面谈。
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您有进一步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或来我所面谈。
4 刘秀章律师 2013-12-17 13:25
不属于逃逸
5 孙新律师 2013-12-17 16:07
看具体情况而定。
6 王学福律师 2013-12-17 17:22
提供证据,予以反驳。
7 孙新律师 2013-12-17 23:09
当时具体情况向交管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