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个问题:有人向我借钱不还,诉至法院,对方将我递交 你好,我咨询个问题:有人向我借钱不还,诉至法院,对方将我递交法院的借条复印件制造了1个副本(不计息)的照片,该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法院,并由法院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真实的系原始照片(内容未修改)。该行为藐视法庭,涉嫌制造伪证罪。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12-16 20:20 短信用户(浙江-温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12-16 20:23
你积极应诉即可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6 20:26
可以收集证据应诉的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2-16 20:29
需要举证
4 张莉兰律师 2013-12-26 15:03
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