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起诉不正当竞争? 提问:X公司做宣传的时候公司简介是“X公司的前身为H公司……”,H公司目前已经工商注销,作为H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协商不允许引用H为X前身并不允许混用工程案例无果情况下,能该如何?X公司实际负责人B是H公司原股东之一,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名字不是B。1、该如何举证2能否要求赔偿。
2013-12-16 12:56 苏州问号(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16日 16时01分
H公司已经注销,他已经不具备起诉的资格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6 12:57
可以 的
3 110网律师 2013-12-16 15:52
可以起诉他.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12-16 23:08
似乎够不上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