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朋友借了钱,半年未归还,协商无果。当时没打借条,只有短信作为凭据。是否能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他偿还?如果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他偿还,费用方面应该由他承担还是由我承担?如何计算?
2013-12-16 10:17 tianti……(广东-广州)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6 10:17
应该由他承担的
2 黄立波律师 2013-12-16 10:18
诉讼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3 刘祖虎律师 2013-12-16 10:23
诉讼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4 110网律师 2013-12-16 10:31
可补充证据,然后起诉对方,诉讼费可以要求由对方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3-12-16 10:32
可以的。
诉讼费胜诉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诉讼费胜诉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6 宋鑫律师 2013-12-16 10:36
补充证据法院起诉,诉讼费要求对方承担
7 江珍来律师 2013-12-16 11:14
收集好证据起诉解决。
8 110网律师 2013-12-16 11:52
可以的。
诉讼费胜诉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诉讼费胜诉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9 110网律师 2013-12-16 11:57
转账的还是现金给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10 刘振海律师 2013-12-16 12:35
对方败诉就承担
11 陈贤良律师 2013-12-16 17:16
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12 杨艳国律师 2013-12-16 21:30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