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事件 2013年12月14日凌晨 在KTV发生打架 把对方的人打坏了。。打架的人被抓了。后来协调打架的人赔偿人民币15000元、但是对方的人收了这个赔偿金后、还问其打人者同伴索要15000元、如不给对方 对方就去同伴家里找他们要。而且索要的钱没有通过公安局、这个算非法敲诈吗
2013-12-15 12:54 ck4048……(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12-15 12:57
协商处理,觉得不合理就不用支付
2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3-12-15 13:00
你好,可以先不赔偿,所有的赔偿必须通过公安机关,否则对你们不利。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2-15 13:35
没有敲诈的问题,调解。没有通过律师处理,很吃亏的。
4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12-15 16:07
你们没有和解协议的?
5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2-16 13:30
不属于敲诈你们可以不支付
6 张 静律师 2013-12-15 13:32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7 110网律师 2013-12-15 13:35
可以报警处理。
8 张莉兰律师 2013-12-30 12:48
不用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