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婚后回迁房,在签回迁房购房合同时有老公的名字,办房产证时可以不加老婆的名字吗
婚后回迁房,在签回迁房购房合同时有老公的名字,办房产证时可以不加老婆的名字吗 你好,本人于2007年结婚落户并居住在公婆家私房内,2012年政府对这套房产进行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原产权人是我公公,公婆选择了货币补偿与原地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有一套原地回迁房(是商品房性质,将来能办权证)公婆说是给我们的,后来在签回迁房购房合同时被告知原产权人的名字必须也要有,所以购房合同就签了公公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请问像这种情况将来办房产证时能够只登记公公,婆婆和我老公三个人的名字,而不登记我的名字吗
2013-12-13 09:55 柏林2018(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2月13日 11时19分
一般是以合同约定为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3 09:56
可以协商处理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13 10:05
将来登记也是你公公与你老公的名字
4 李建成律师  2013-12-13 10:29
协商解决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