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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 申请人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同我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被仲裁委驳回,我方收到劳动裁决书的时间是2013年7月22号,2013年11月10日申请人起诉到法院,请问这是否已经超过15天的诉讼时效?送达之日是按我方收到裁决书之日还是申请人收到之日?如果是按申请人收到之日,我方怎么才能知道申请人是何时收到的
2013-12-13 09:46 沧海月明mv……(山东-临沂)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12月13日 09时51分
收到之日起算15天,可查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回执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3 09:53
这是要从次日起算的
3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3-12-13 10:09
按收到后计算15天。
4 朱君秀律师  2013-12-13 09:48
答:从收到之日时起的次日起算。
5 孙新律师  2013-12-13 09:49
从收到次日计算。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13 09:51
你好,应该从收到之日时起的次日起算。
7 杜飞律师  2013-12-13 10:01
按申请人收到之日起算,可以到劳动仲裁查询,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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