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求助! 我从07年进入县里面的环卫部门从事大街清扫工作,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后来单位也没给我们补签了,但一直还照样做事发工资,后来我们知道了单位一年多没给我们交养老保险,反映无果,我们20几人就罢工了,然后单位也重新招了人,我们就算被解雇了,请哪位好心的律师告诉一下我们该怎么办,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吗?跟单位打官司能行吗?因为在县里官官相护的情况比你们上面会严重很多的。谢谢!
2010-09-25 15:51 环卫一线(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年09月25日 15时56分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