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当怎么样维权? 我因工作由其它城市变更到山东居住,前妻称没法探视孩子,不支付离婚协议约定的抚育费不说,还威胁说已立案要变更孩子抚育权。这属实吗?这有依据吗?抚育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要是她起诉是不是一定得到我居住地法院?我要主张她支付抚育费可以、应当怎么做?我应当怎么样维权?
2010-09-25 14:59 wang1c……(山东-潍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振才律师 2010-09-25 15:16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0-09-25 15:57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3 110网律师 2010-09-25 17:06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她起诉是一定到我居住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详情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0-10-08 19:56
对方有这样的权利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是要到你的居住地起诉,可以等确认起诉你之后,反诉对方要抚养费。这样方便一些。
5 110网律师 2010-10-08 20:43
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