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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请问这样的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2011年领结婚证,我先生和他母亲共有5套房产,全部是他与他母亲两人的名字,没有约定过份额。其中有2套贷款未还清。现在因为他母亲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先生愿意与我做这样的协议并进行公证,内容大致如下:1,所有他与母亲的房产中,属于他的份额与我共有。2,婚后获得的财产(包括遗产)与我共有。
请问这样的1,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他可以反悔吗  3,他可以在感情出现问题时恶意出让她的份额给他母亲吗,我可以追究吗
谢谢。
2013-12-11 22:16 小贤妈妈(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鑫律师  2013-12-11 22:23
可以公证
2 韦云律师  2013-12-11 23:32
1.协议有法律效力;
2.对于房产,不过户的,他可以反悔;对婚后财产共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
3.房产不过户的,你无法追究有房屋产权相关的责任,只能分割婚后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3 110网律师  2013-12-12 08:59
1.协议有法律效力;
2.对于房产,不过户的,他可以反悔;对婚后财产共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
3.房产不过户的,你无法追究有房屋产权相关的责任,只能分割婚后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4 袁文祥律师  2013-12-12 09:00
物权的所有权,只有在登记后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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