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偷报警去哪里 我有2个问题
一个是银行卡被熟人偷走2次共取了4000多元钱 一次是在他的户口所在的辖区 一次是在外地 我去派出所报警 警察说哪取得钱在哪个地方报警 难道我要去外地么 不是应该在他户籍所在的辖区报警么
第二个是我去法院立案的时候 法院让我出具他的户籍证明 我去派出所开人家说必须是法警来开 或者是要法院介绍信 我又去法院 法院说叫我去居委会 我去居委会人家又不管 我现在该怎么办
一个是银行卡被熟人偷走2次共取了4000多元钱 一次是在他的户口所在的辖区 一次是在外地 我去派出所报警 警察说哪取得钱在哪个地方报警 难道我要去外地么 不是应该在他户籍所在的辖区报警么
第二个是我去法院立案的时候 法院让我出具他的户籍证明 我去派出所开人家说必须是法警来开 或者是要法院介绍信 我又去法院 法院说叫我去居委会 我去居委会人家又不管 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3-12-11 11:41 元女士(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1 10:37
可以及时报警的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12-11 10:56
只要是犯罪地均可,警察不立案,可以去法制科或者检察院反映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2-11 12:29
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案件发生地
4 李建成律师 2013-12-11 10:37
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案件发生地
5 康治斌律师 2013-12-11 12:4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立案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可,不需要出具他的户籍证明。必要时,你可以委托律师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立案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可,不需要出具他的户籍证明。必要时,你可以委托律师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11 14:04
你好,警察的说法不对,依据你的叙述,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了,你可以在犯罪结果地报警的。。
请采纳。。。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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