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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抱养别人的孩子,抚养了一年多,要点抚养费是不是敲诈勒索?
朋友抱养别人的孩子,抚养了一年多,要点抚养费是不是敲诈勒索? 朋友抱养别人的孩子,孩子一出生就被抱过来了,没有在民政局登记抱养,而是上户口时是亲生的关系现在孩子的父母要把孩子抱回去,大家都知道,在这一年里,孩子的奶粉啊,穿的啊,玩的啊,都是用的好的,也用了不少的钱,朋友向孩子的亲生父母要点抚养费算不算敲诈勒索?
2013-12-10 14:57 李蕊蕊1(重庆)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2-10 14:58
你好,不算!
2 孙新律师  2013-12-10 14:59
你好,如果成立收养,那么无法取得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3-12-10 15:02
不算敲诈。
4 谢方琴律师  2013-12-10 15:39
不属于敲诈,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不愿意给付,有权向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3-12-10 17:36
当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
6 冉兵律师  2013-12-10 17:43
不属于敲诈。
7 宋福文律师  2013-12-10 20:04
你有权主张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
8 陈晓云律师  2013-12-11 08:39
不是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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