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补漏问题 你好!我是大学生回迁人员,因为读书关系被迁入学校,现在已经迁回村里。
但是因为我在迁入村里以前,因为村委的失误把我归类为自己买出去的户口。
现在我已经到学校拿到了证据,后来证明我是因为读书而迁到学校的户口。现在村委不补给我分钱。
我们村是这样规定的。分钱的时候村民每人6.5万。因读书关系而迁出户口的按照每人8折分。现在村长说不补给我钱。如果村长不给钱我可以告村里吗?
但是因为我在迁入村里以前,因为村委的失误把我归类为自己买出去的户口。
现在我已经到学校拿到了证据,后来证明我是因为读书而迁到学校的户口。现在村委不补给我分钱。
我们村是这样规定的。分钱的时候村民每人6.5万。因读书关系而迁出户口的按照每人8折分。现在村长说不补给我钱。如果村长不给钱我可以告村里吗?
2013-12-10 12:46 tjunji……(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12-10 12:51
你好,当然可以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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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2-10 12:52
起诉是你的权利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2-10 16:03
可以起诉村里。
4 孙新律师 2013-12-12 23:31
依照法律规定,因读书、参军、服刑,户口迁出的,遇征地拆迁补偿时,所得补偿数额与其他村民平等,村里的规定不合法,你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6条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的规定,侵犯村民权益的,你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你的6.5万的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