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 各位法律专家,本人于2007年12月取得助理执业医生资格证,并于2009年1月注册入本村卫生室,取得执业资格证,但由于注册入的村卫生室执业许可证的负责人不愿合伙开设,于是本人便在本村范围内的其他地点开设卫生室。但2010年5月由于合伙人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称我是非法行医。于是在5月份被告涉嫌非法行医罪,因在此之前本人在2002年,2003年,2006年,2007年曾四次被卫生局处罚,请问我这个案例,法院会怎么处罚?万分感谢!
2010-09-24 20:30 Rwm5487(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24 21:12
要根据后果来看。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争取从轻处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