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次打架过程中,对方先动手打的我几拳,又把我的项链给扯断了 在1次打架过程中,对方先动手打的我几拳,又把我的项链给扯断了,我1气之下拿剪刀捅了对方两刀,不太严重,请问我要受到法律责任吗?
2013-12-09 12:44 短信用户(安徽-芜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楠律师 电话:18639313288 2013-12-09 12:47
报警了没有,如果构成轻微伤要负行政处罚责任,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情,要负刑事则任。
2 张书正律师 2013-12-09 12:49
要看伤害结果。若造成轻伤,你就有可能涉嫌犯罪。若没造成轻伤,你只需要赔偿。
3 张 静律师 2013-12-09 12:54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110网律师 2013-12-11 00:29
要看是否达到轻伤。具体可电话详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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