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7月份开车碰了两个人,当时就到医院检查了,只是轻伤,皮外伤,后来交警出具事故认定我付全责,他们两个人在家休息了半个月,现在要我赔偿3000多元,我告诉他们要把材料准备好给我,我到保险公司报了以后我就把钱给他,他们现在不同意,一定要我先给他们钱,才给我材料,而且他们的材料也不齐全,我担心给了他们钱后,保险公司报不了这么多钱,另外,我担心他们拿了钱后,材料不全再要他们补材料他们就会不配合的,到那时我的保险费用也拿不到的。而且他们现在发了一份律师函给我了,说要起诉我,这个该怎么办,律师函有用吗,不去理会律师函可以吗?谢谢!
2010-09-24 15:51 pang19……(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2010-09-24 15:59
律师函只是一种催要行为,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或者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如果对方材料不全,法院不会判决支付。
2 孙新律师 2010-09-24 16:00
律师函没用,你按正常人身算还赔偿就行了,能调节就调节调解不成,若他们起诉你可以准备证据应诉。
3 2010-09-24 16:20
你可以找他律师协商,或者是聘请律师与对方律师谈,谈不成,等对方起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