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经济适用房.岳母的名义买的.心理不塌实.肯求帮忙解答 我和老婆在2009年在老婆老家买了1套经济适用房是我和老婆共同出资的,岳母没出钱,但是以我岳母的名义买的. 可是我岳母找了1个老伴 但是还没结婚.买房子之前我就和岳母去公证过了,以后她人老逝世后房子将归我和我老婆共同拥有.谁都不能占有.而且如果房子要出售必须经过我们一起同意才可. 虽然是公证但是现在心理还是不塌实.我想咨询你们下,我该怎么样才能保证我的利益不被别人侵犯,我已经公证了是否就有保障了呢.. 如果我岳母和他老伴在没做婚前财厂公证.就结婚了的话那这样的话 会对我和我老婆的利益有所侵犯吗?先谢谢你们了.
2010-09-24 14:59 bangzh……(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24 16:18
原则是不让办理和购买私下交由经济适用房.建议聘请律师起草合法协议保障权利避免纠纷.
2 110网律师 2010-09-24 17:25
如果已经对该房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 则风险较小,建议5年后办理过户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