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可以得到那些赔偿? 我走在人行道上,路边台阶上做生意的人搭的棚子被风吹起落在我的头上,把我砸倒在地,头部和腿部受伤,我住院治疗,搭棚子的人付了5000元医疗费就不再管了,医院费用后来欠缴,他也不管,我在医院住了20多天,回家休养,现在头部有时还会痛,我手上只有他当时给我付5000元时写的一个条子,有他的签字和手印,我可以凭这张条子到法院去告他吗?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2013-12-06 13:01 西北月亮(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冰律师 电话:15937132165 2013年12月06日 15时53分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6 13:11
对你的损失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3 110网律师 2013-12-06 13:06
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详询请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