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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吗?
侵犯著作权的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吗? 侵犯著作权的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吗?有具体法律规定吗?
2013-12-06 11:45 0031(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3年12月06日 14时0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6 11:50
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收益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因使用、转让作品而取得收益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原规定了获得报酬权,现第2、3条款规定了获得报酬权,即收益权。著作权法律师我国著作权法亦规定了收益权,称之为获得报酬权。收益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重要内容,它使著作权人获取经济利益。
3 李建成律师  2013-12-06 11:48
您好,不包括
4 任远律师  2013-12-06 11:49
你好,应当包括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可以参考商标专利法等法律法规。
5 靳双权律师  2013-12-06 11:49
你好,不包括,只是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6 孙新律师  2013-12-06 12:09
不包括的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06 12:22
你好,不包括的。。。《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的补充: 2013-12-06 12:23

 第二十四条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第二十五条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二十七条 在著作权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著作权行为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该决定施行后做出判决的,可以参照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以上回复,请采纳。。。

8 孙新律师  2013-12-06 12:38
包括,但是要有充分的证据才可以。
9 孙新律师  2013-12-06 13:12
不包括的
10 赵江涛律师  2013-12-06 14:03
不包括
11 乜庆祥律师  2013-12-06 14:39
您好,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12 怀向阳律师  2013-12-06 16:43
你好,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仅包括实际产生直接经济的损失。
13 常路律师  2013-12-06 20:08
您好,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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