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承诺书是否有具有法律效力?! 我从2011年9月开始在上海某物流公司工作,期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到2012年4月开始交社保,公司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我写一张承诺书意思是自愿挂靠在该单位交社保且费用完全由自己承担。因为是熟人介绍的公司我也就写了,因为说好社保以后怎样承担相应部分大家可以再商量。开始交社保之后一直到2013年7月我准备离开公司再未发过工资,合计16个月。我去结算工资的时候该公司就拿出当初写的承诺书要求我全部自己承担社保费用。我的工资是2500/月,社保是1247/月。我想问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初写的那张承诺书是否有效,我应该如何结算我的工资?谢谢!
2013-12-05 11:14 hjw_jo……(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04 18:58
这是无效的
2 110网律师 2013-12-04 20:07
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3-12-05 11:17
您好:
承诺违法,您的工资应当是2500+1247!
承诺违法,您的工资应当是2500+1247!
4 110网律师 2013-12-05 12:14
是无效的
5 110网律师 2013-12-05 14:46
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