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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恐吓,派出所副所长包庇罪犯
威胁,恐吓,派出所副所长包庇罪犯 十一月二十二号晚上十一点左右,唐山丰润区李钊庄镇,有个酒驾的人开车闯驴肉火烧店门,后因房东辱骂,把我和我母亲撞伤。因为房东和撞车的男孩认识,要我家修门,第二天,房东和她老婆带了九个人把我和父母在次打伤,事情过去十多天了派出所一直不给我们结果,就因为我们是外地,副所长也恐吓我们要我们给房东修门,现在撞车的人找到了派出所也不抓人,撞车的还恐吓我们说给派出所钱了,随我们告,房东追到派出所辱骂我们,派出所都不给民办事,现在被监视
2013-12-04 15:06 wo5845……(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2-04 15:38
直接向法院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3-12-04 15:22
直接向法院起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04 15:33
你好,1、及时报警处理;
      2、可以申请伤情鉴定,如果属于重伤害,属于刑事责任,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轻伤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权。
      3、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4、期间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票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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