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从事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一次体育课上,有一个学生不认真跑步,三百米的跑道,班的所有同学都跑回来了他才跑了不到二百米,然后我就派一名同学去督促他跑,督促的孩子踢他屁股来督促继续跑,可过后快两个月了孩子说屁股疼,经检查孩子的尾骨骨折,家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共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多少才合适?他说如果不满足他的条件他就起诉,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做好些?谢谢!
2013-12-04 13:56 lca644……(宁夏-银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3-12-04 17:40
是否有因果关系,家长要举证证明是那次上体育课造成的伤害。建议让对方起诉解决。
2 胡冰律师 2013-12-04 15:26
你好 ,若家长提出的条件过高你可以让他起诉走法律程序。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家长起诉的话,学校可以承担责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04 16:32
协商不成,可以让家长走法律程序。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04 20:10
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安全的义务,但是监护权还是家长,。
对于该学生的损害,首先要证明其受伤是在体育课上受伤,对方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其次假如是与你有关,由学校承担责任,但是家长也要承担责任,最后赔偿费用没有那么高,不要担心
对于该学生的损害,首先要证明其受伤是在体育课上受伤,对方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其次假如是与你有关,由学校承担责任,但是家长也要承担责任,最后赔偿费用没有那么高,不要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