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小区停车费用收费不合理申述 本人长期租住郫县蜀都新邨(安置小区),本小区前两年(华伟物业管时)免物管费、免停车费,而12月1日开始由和畅物业公司代管,对租户收取360元停车费50元工本费共410元/年,而业主户只收取20元工本费,既然租户租了业主的安置房,应享有业主同等公共区域的临时使用权(本人房东未住本小区),同时和畅物业还列出霸王条款:收了费只是提供场地,不提供服务(不负责看管,在小区内出现的任何事故与和畅物业无关)并且强迫答应,请问和畅物业有没有违返国家相关政策?我的申述是否成立?
2013-12-04 10:33 cbngng(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3-12-04 14:15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2 都燕果律师 2013-12-04 10:53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要求要求撤销或者是更变。
3 李小利律师 2013-12-04 14:45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
4 喻远军律师 2013-12-04 15:24
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5 110网律师 2013-12-04 16:12
您好。该物业合同存在违法,建议收集证据,通过法院撤销或变更合同。
如需帮助,来电详谈。
如需帮助,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