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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1.25号晚上5:40左右被冒充顾客的小偷偷走店内1台价值3700元的手机
您好,我在11.25号晚上5:40左右被冒充顾客的小偷偷走店内1台价值3700元的手机 您好,我在11.25号晚上5:40左右被冒充顾客的小偷偷走店内1台价值3700元的手机,监控录像拍下了当时的画面,可事后公司要求我赔偿全部损失,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吧?
2013-12-04 09:44 短信用户(湖北-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剑律师  2013-12-04 09:51
不合理,因为这是刑事犯罪,并不是你的不尽职造成的公司损失,应该走刑事案件
2 刘青芳律师  2013-12-04 10:00
你好,不合理,也不合法。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2-04 10:46
您好,不合理的。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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