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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成年人来说 超过30个小时是否是非法居留?
对于成年人来说 超过30个小时是否是非法居留? 检察院只凭工作证带走家人,当时声明是去单位了解情况。母亲没有看清工作证,检察院人员没有逮捕文件和拘留文件。已拘留期间人48小时,至今未回。与外界断绝联系,不许家人见面。本家还有未成年人上学,是否以危害家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触犯其他法律和对未成年人造成间接的危害?
2010-09-22 20:28 hyX6661(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22 23:25
检察院将人带走有以下几种情况:1、传唤;2、拘传;3、拘留;4逮捕。
其中传唤、拘传的期限都低于48小时,如果你的家人被带走48小时说明他很可能已经被拘留了。但无论什么情况检察院都应当将情况告知你们。如果检察院违法办案,受害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至于依据家里还有未成人要上学为由主张权利则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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