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原来的判决赔偿款还能算利息吗 2007年我被人打伤,法院按照错误的十级伤残判被告赔偿我三万余元。但被告一直没赔偿。08年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未果。发了个债权书给我。现在我经过申诉,重新鉴定为九级伤残。案件发回重审。但是法官告诉我,原审判作废,债权书也作废。案件按照08年的标准重新算赔偿款。没有强制执行期间的利息,请问法官的说法对吗?现在的赔偿款额,和我原来的赔款额加利息基本一样了,我的案子拖了5年多,最后的结局和不重新审理一样?请大侠们指点
2013-12-02 21:02 xiaoli……(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12-03 08:24
你好,当然可以。
2 韩宝律师 2013-12-02 22:09
可以要求赔偿利息
3 徐学春律师 2013-12-03 15:52
按现有效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