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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先生!
请教律师先生! 律师先生,您好,请问,我是2010年4月份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期5年,试用期为半年,目前我还在试用期内,单位至今还未给我下聘书,我现在考取了公务员,所以想离开现在单位去做公务员,但单位知道后扣住我的档案不放人,说要我付7000块钱违约金才给我转档案,我该怎么办?他们的行为是合法嘛?我能告他们吗?
2010-09-22 13:41 热爱能(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9-22 13:43
不合法,能
2 孙新律师  2010-09-22 13:56
单位违法
你现在可以先去劳动局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
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单位的违法责任
3 赵江涛律师  2010-09-22 15:33
违法
仲裁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0-09-22 16:51
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你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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